在日常生活中,一些市民为贪图便利,明知具有安全隐患,却仍不顾公共场所的安全,试图携带危险品乘坐公交车辆。公交车辆空间狭小密闭,人员密集,疏散不易,一旦发生火灾、爆炸、中毒等事故,后果不堪设想。
那么,不能携带乘坐公交车的危险品有哪些呢?根据相关规定,乘公交禁止携带的危险品主要有以下四类:
一是汽油、柴油、煤油、酒精等常见易燃品。
二是双氧水、烟花爆竹、炸药、雷管、松香、油漆、溶剂油、煤气罐、氧气瓶、丁烷气体等爆炸、易燃、自燃物品和杀伤性剧毒物品。
三是一些容易被人们所忽视的日常用品,主要包括高度酒、打火机、发胶、气雾杀虫剂、啫喱水、指甲油、染发剂、香水等,也属于易燃易爆危险品的范畴。
四是其他外包装上标有“危险品”标志的物品,也严禁携带上车。
为了自己和他人的人身安全,广大市民要遵守规定,自觉抵制携带这些危险品乘车的行为;要教育身边人,决不携带易燃易爆物品乘坐公共交通车辆;发现可疑危险品是,要及时向司乘人员反映,立即处置,保证公交车安全运行。罐式集装箱装运散装危险货物时,还须提供罐式集装箱的检验合格证书。对美国出运危险货物或在香港转运危险货物,还需要增加一份《国际海运危规》推荐使用的“危险货物申报单”。